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体业务为农药制剂、农药原药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基本的产品包括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多年来,公司以农作物的防治需求为产品研制、生产的根本出发点,深入田间调研危害作物健康生长的病虫草害问题,围绕拟防治的目标病虫草害以及区域作物特征开展产品研制与生产工作,为客户及农户提供精准高效、绿色环保的农药原药及制剂产品。公司贯彻我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针对农药制剂产品同步形成配套的科学用药方案,深入田间为广大基层农户提供系统的用药指导服务,实现病虫害的提前预防与精准高效防治,助力提升农产品品质并实现稳产、增产。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由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2025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能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上述提案中,除《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并拟定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并拟定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对相应议案回避表决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及其他相关公告。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提案5.00、6.00、7.00、8.00、9.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同时披露(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
2、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参会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三)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模板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账户卡、股东参会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三)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1)信函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B楼118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31”,投票简称为“农心投票”。
本次会议没有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为出席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对受托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2025年6月25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线、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本公司由承销总干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合乎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77元,共计募集资金44,4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195.00万元,已由承销总干事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公开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555.82万元后,公司这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2年度公司共使用募投项目支出14,039.63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198.9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3,798.5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670号)。
2023年度公司共使用募投项目支出3,431.65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429.4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796.3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382号)。
本年度公司共使用募投项目支出6,218.30万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334.73万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88.4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资金)为15,001.18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1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9月24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于2024年11月28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9月7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4年11月29日注销),于2024年8月30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严控风险、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有效期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9月21日至2025年9月20日,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滚动金额总计为28,780.00万元,年末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资金(结构性存款)余额5,000.00万元,本年度获得现金管理收益884,502.7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详见下表:
注: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唐延路支行购买结构性存款1,000万元,当日资金尚未扣划,故结构性存款申购款1,000万元处于冻结状态。
1.研发中心项目为企业来提供产品研究开发、质量控制、性能改进等技术支撑,研发创新一批高效、安全、环保的新制剂,增加公司产品竞争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可以将本公司品牌形象和技术服务精准触达到基层农户,为各级经销商定期提供系统化的专业培训,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和信息的高效流动,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纯收入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3.补充运营资金项目能够优化本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应对农药产品需求季节性波动以及上游原药价格波动的能力,扩大业务规模,进而提升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规模,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1: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赞同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目前实施进度,将“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延期后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
注1: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目前实施进度,将“绿色农药制剂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延期后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2026年6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完成了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133人,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5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HYPERLINK“C:\\Users\\DELL\\Desktop\\贺已发排两整版D31-D32农心科技同洲\\001231农心科技_F_9_S_34500\\“)上披露的《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19.50万股,减少库存股(即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9.50万股。该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27日出报告号为XYZH/2025XAAA4B0134的验资报告。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联系人: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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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